(十)、重金属毒物的来源与危害
元素 |
来 源 |
危 害 |
铅 |
铅矿、金属冶炼、熔铅化工、机械工业、蓄电池 |
贫血、腹绞痛、周围神经炎、腕下垂,中毒性脑病 |
汞 |
汞矿,化工原料,冶金工业,口腔补牙,电气器材 |
急性中毒:支气管粘膜刺激征,口腔炎,肺炎,循环衰竭及急性肾衰。慢性中毒:兴奋性增高,震颤及口腔炎,牙齿脱落 |
苯 |
化工原料,溶剂、燃料性杀虫剂、苯生产工人,染料生产工人 |
急性:眩晕、头痛、精神错乱。恶心、呕吐、昏迷。慢性:头昏,白细胞下降,血小板和红细胞减少,出血、贫血。再障 |
(十一)、对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
二氧化硫SO2来自煤及石油燃烧,无色刺激性腐蚀性气体,易溶于水,在潮湿空气中能与水分子结合成亚硫酸硫酸—>酸雨。对眼睛、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。 氮氧化物:NO、NO2N2O5的总称,急性吸入引起肺水肿,致死,慢性吸入引起肺气肿。亚硝酸根进入血液,引起组织缺氧,出现紫绀、呼吸困难、血压下降及中枢神经损害。 光化学烟雾:由氮氧化物和碳氢化物(汽车尾气)经太阳紫外线照射生成的浅兰色烟雾,光化学反应—>O3、甲醛、,丙烯醛、过氧酰硝酸酯等氧化剂。主要危及眼和上呼吸道,还可诱发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,损伤酶活性,产生溶血反应。加速衰老。
多环芳烃:广泛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类化学物,存在于煤、石油、页岩油、焦油和沥青中, 食用油煎炸食品,烟草中,尾气中。肺癌较常见。 亚硝胺化合物:有亚硝胺和亚酰胺两大类。80多种有致癌性。 多氯联苯:增型剂,绝缘剂高温润滑剂,橡胶软化剂及油漆油墨等添加剂。 砷化物:AS2O3、ASCL3、H3ASO3、ASH3等剧毒。用于脱毛剂、I消毒防腐剂、脱色剂、染料、涂料、农药等。过高时表现为末梢神经炎症状。靶器官为皮肤、肺和肝。 铬:用于电镀、颜料、油漆、合金、印染、胶版印刷、农药、医药等。干扰多种酶活性、致癌。对胃、肠有刺激或腐蚀作用。 氰化物:常见的有HCN、NaCN、KCN,有剧毒。长期接触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、运动肌肉障碍、植物神经功能障碍、听、视觉障碍以及基础代谢下降。 酚化合物:焦化厂、煤气厂、炼油厂、化工厂、合成纤维厂、染料厂、制药厂的污水。酚是一种原浆毒物。低浓度时使细胞变性,高浓度时使蛋白质凝固,吸收后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。 镉:来源于镉矿开采、冶炼及石油燃烧。镉人体不必需,毒性是干扰铜、钴、锌代谢,还直接抑制某些酶系统。
(十二)、治疗白癜风是否可签约(承诺治疗) 许多患者发病后经多处多次治疗,甚至多年治疗,始终未见疗效,部份患者病情还逐渐加重,给患者经济造成了很大的损失,一些患者甚至丧失了治疗信心。但由于精神上的压力和苦恼,有一线希望还是想试试看,又怕再次治疗失败,便要求签约治疗,不愈退款。对待此种情况医生要理解和同情患者,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向患者介绍治疗方法和效果。专科医生在看过病人后,一般会对疾病的预后做出较正确的判断,对有把握治愈的病人也可同意患者的要求,实行签约治疗,不愈退款。这样能给患者一种精神安慰和鼓舞治疗信心,也避免患者再次造成经济损失。
>返回< >上一页< |